文/北京宋玉成律师
【案件概要】
朱某、姚某在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有自己的房产,性质上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,其家中存有大量价值不菲的收藏品。
2014年9月,五河县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,确定由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房屋征收部门,而朱某、姚某的房屋在该次征收范围内。2015年5月一天深夜,县政府纠集数百人闯入二者的家中,将朱某打伤致其昏迷住院,并将房屋强拆掉,而屋内财物一应毁损遗失。强拆事件给朱某和姚某留下了十分沉重的身体、精神伤害,2015年9月,通过一番艰辛维权,姚某与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就部分房屋签订《五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》,领取该部分补偿款。但由于县政府的拖延推诿,姚某剩下的房屋以及朱某的房屋赔偿迟迟不能到手,其所受到的伤害也一直没人给个说法。
直到2017年5月,二人委托了北京宋玉成律师,在律师指点下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,请求确认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并请求获得国家行政赔偿。虽然被告县政府在法庭上巧舌如簧,妄想推脱罪责,但功夫不负有心人,通过宋玉成律师和朱某、姚某齐心协力的努力,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五河县政府强拆《五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》以外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,而行政赔偿案件由于争议较大至今仍未判决。
【办案掠影】
宋玉成律师争分夺秒,起诉未超期限
提起诉讼需要当事人的积极理解与配合,好在朱某、姚某充分信任北京宋玉成律师的专业素养,宋玉成律师在做完充分的准备与沟通后,及时提起了行政诉讼,没有贻误时机。涉案强拆行为属于事实行政行为,发生在2015年5月7日深夜,而被告五河县政府并没有告知朱某、姚某诉权或起诉期限,所以此案的起诉期限适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
五河县政府辩称自己未强拆,宋玉成律师毫不留情拆穿其谎言
在庭审上,五河县政府提交了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朱某、姚某案件的说明,证明二者房屋拆迁为该局实施,与五河县政府无关,企图以此脱逃罪责。但宋玉成律师据理力争,他认为该局只是参与人之一,涉案强拆是有组织、有预谋的,强拆视频中出现的公安、城管、镇政府以及119、120的工作人员,很显然只有五河县政府有权组织调动。最终,法院采纳了宋玉成律师的观点,对五河县政府的证据不予确认,在判决书中认定该强拆行为是五河县政府组织实施,它是本案的适格被告。
【律师说法】
关于五河县政府是否为本案适格被告的问题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26条第1款规定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。而关于本案起诉期限的问题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
北京宋玉成律师指出,违法征地拆迁无疑是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又最深恶痛绝的情况之一,但是在实践中,本案当事人遭遇的“黑拆强拆”其实离我们广大被征收人并不遥远。“黑拆强拆”即指非司法执行也非行政执行,而又未经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同意而对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,当我们有可能或者已经遭遇“黑拆强拆”时,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,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,要相信专业人士的力量,也要相信我们可以战胜违法势力,正义终将到来。